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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事 判 决 书

2019)京03民终1089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1号楼8层A801。

法定代表人:池宇峰,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建福,男,1983年1月1日生,住西安市临潼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

法定代表人:魏诚。

上诉人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集团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建福、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重庆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53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完美集团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张建福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张建福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1.一审判决主体错误,完美集团公司并非适格被告。2.不论是完美集团公司还是完美重庆公司,均未对张建福构成侵权,一审判决混淆了侵权和合同法律关系,前后矛盾。3.一审判决对张建福的损失认定错误。二、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违法。一审公证书中委托人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公证条件,该等证据不应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张建福辩称:同意一审判决,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完美重庆公司辩称:同意完美集团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

张建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完美集团公司、完美重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749元;2.要求完美集团公司、完美重庆公司在老虎平台官网首页连续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一个月;3.要求完美集团公司、完美重庆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圣斗士星矢》系一款网络游戏。2016年11月20日,《圣斗士星矢》游戏停止运营即停服。因《圣斗士星矢》游戏停服,张建福提起本案诉讼。

另查,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9日更名为完美集团公司。

2016年11月21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应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出具(2016)京长安内经证字第34127号公证书,写明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对网页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其中,“http://www.laohu.com/contract.html”网页显示老虎游戏用户协议,写明:老虎游戏是由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合称为“完美世界”)组建和运营的移动游戏平台,本协议是用户与完美世界间的法律协议;“关联企业”系指现在或者将来与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的企业。此份协议是用户接受完美世界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本用户协议的效力范围及于完美世界老虎游戏的一切产品和服务,用户在享受老虎游戏的任何单项服务时,均受本用户协议的约束。完美世界产品和服务中的各种虚拟物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金元宝、银元宝、黄金、白银、游戏币、道具、装备等,是完美世界所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属完美世界。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和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使用,且可通过游戏行为和充值行为获准使用部门虚拟物品。本协议所称玩家对“虚拟物品的交换/转让”均指虚拟物品使用权的交换/转让,玩家无权交换/转让虚拟物品的所有权。用户或完美世界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网络服务,完美世界不需对任何用户或第三人负责而随时终止网络服务;完美世界不担保提供的服务不会被中断;本用户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http://www.laohu.com/thread-757517-1-1.html”网页显示老虎游戏论坛页面,显示用户“圣斗士??锋锋”在论坛发帖称用户“染千影”于2016年6月29日发的辟谣帖子删除,并截图“染千影”发帖纪录,显示一条为发布于2016年6月29日“【运营组】关于下架谣传的相关说明”的记录。用户“wsn520wsn”截图发布“染千影”上述发帖内容,写明:近期发现有玩家发帖说明某平台关于《圣斗士星矢》的下架言论,经过与相关平台沟通,得知下架言论为假消息,《圣斗士》星矢已获得车田正美正版授权,且属于版权方较为重视的游戏项目,落款处写明为“手游《圣斗士星矢》运营团队”。

网页并显示老虎游戏平台分别于2016年9月1日、9月8日、9月12日、9月15日、9月18日发布新服开启公告。后于2016年9月21日发布手游《圣斗士星矢》停运公告,写明:由于我们与《圣斗士星矢》版权方DeNA的合作即将到期,应DeNA要求游戏《圣斗士星矢》运营也只能遗憾地终止,我们将在2016年11月20日15:00关闭手游《圣斗士星矢》所有游戏服务器,停止此游戏营运服务。……我们将向您推荐完美旗下手游《神雕侠侣》《魔力宝贝》等游戏,并为您进行游戏转移,让您在游戏拥有最佳的畅爽体验,一旦您参与补偿活动,即视为对补偿/替换方案的认可,若您未在前述期限内参与补偿活动,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偿/替换的权利。后于2016年9月28日发布卡牌手游《圣斗士星矢》停运补偿公告,写明:由于版权到期,我们不得不于2016年11月20日关停卡牌手游《圣斗士星矢》。同时,此前由于我们运营工作失误,在停服问题上给广大玩家带来困扰和损失,在此我们表示最真诚的歉意。为保障玩家的合法权益,完美世界将全额退还玩家在2016年9月1日0时至本公告发布时间(9月28日11时)的所有充值,本次退款事宜由完美世界官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渠道费用。同时,为感谢热爱卡牌手游《圣斗士星矢》的玩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我们还提供完美世界旗下其他手游以供游戏转移,并给予玩家在游戏中历史充值总额的20%的绑定元宝作为补偿。游戏转移细则: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卡牌手游《圣斗士星矢》官网(http://seiya.laohu.com/)开通游戏转移申请页面,请玩家提交转移信息。玩家在提交信息时可以选择完美世界旗下运营的《射雕英雄传3D》、《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三款手游进行转移。成功转移账号后可以在15天内累计领取相当于历史充值总额的20%的绑定元宝。历史充值额度依据: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6年8月31日23:59的所有充值。历史充值金额的上限为50万人民币,超出的部分将不再计算到20%的返利额度当中。……以上所有公告落款均为手游《圣斗士星矢》运营团队。

庭审中,双方主要争议:

第一,关于侵权主体,张建福主张根据(2016)京长安内经证字第34127号公证书记载主张老虎网站属于完美集团公司,老虎游戏用户协议是和完美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签订,停服公告、退款申请都是在老虎网站上公布和操作,同时完美集团公司证据表明重庆完美公司同样是游戏的运营商,也是完美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由重庆完美公司进行财务上的结算,故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共同构成侵权。

完美集团公司对上述公证书不认可,认为违反公证规则,对其系侵权主体亦不认可,表示玩游戏时和谁签订用户协议谁才是游戏运营商,虽然老虎网站所有权人是完美集团公司,但这是一个运营渠道,具体哪一款游戏还要签具体协议,应是重庆完美公司退款168元。完美集团公司提交了:1.老虎游戏用户协议,显示运营商为完美世界重庆公司;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两份,显示《圣斗士星矢》移动平台游戏软件V1.0于2014年7月23日著作权人为完美世界重庆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著作权人为乐道互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3.完美世界重庆公司与瓦力公司签订的《游戏联合运营协议》,约定完美世界重庆公司委托瓦力公司在大陆地区优先营销、宣传、推广和运营《圣斗士星矢》,瓦力公司是小米集团项下公司。就此,张建福表示对证据1真实性、证明目的不认可;对证据2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据3真实性认可。

第二,关于侵犯何种权利及侵权行为,张建福主张其对《圣斗士星矢》游戏所有的充值转化为卡牌、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如果不停服其可以一直使用,因为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停服导致其无法使用,另外在停服之前9月份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还开展一系列活动和促销,发布辟谣公告诱导玩家反复充值,在游戏停服后赔偿标准不一致,转移到其他手机的人可以获得20%的绑定元宝而不继续玩的人只能退还9月份充值,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构成欺诈,侵犯其虚拟财产权。

完美集团公司对(2016)京长安内经证字第34127号公证书公证书不认可,表示论坛所有消息与其公司没有关系,发布帖子的染千影也与其无关,只是个人观点。涉及到退款通知和细则是受运营商委托发布,其不是适格主体,充值部分在与案外人发生的法律关系中已经消耗掉了,游戏停服合理合规,无侵权行为。

第三,关于损失,双方认可张建福累计充值6917元,9月份充值168元已退还。张建福主张两者差额6749元即为其损失。张建福向法院提交了其于游戏关服前两周的账户信息截图,显示有星币3988828、星钻640、魂玉2963。张建福表示人民币与星钻购买比例1:10,用星钻购买人物、装备、道具、皮肤,停服时最有价值的就是升级的卡牌、装备,还有少许没花掉的星钻,星币系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星币与装备、配角人物等可以通过游戏获得也可以用星钻购买,与星钻的兑换比例不清楚,以上均属于未失效的虚拟货币和服务,考虑到虚拟货币没有消耗及贬值,张建福实际损失按最终充值数额6749元计算。完美集团公司表示完美集团公司对张建福主张不认可,截止关服,张建福剩余星钻31,折合人民币3.1元,现张建福未申请转移至其他游戏,视为张建福放弃相关权利,星币并非虚拟货币,只体现玩家资历,卡牌及装备亦无法折合人民币,除星钻外的其他服务及装备均不需要购买,且可通过游戏升级,未失效的虚拟货币及服务仅包括星钻。

关于虚拟财产情况,经询,张建福认可如两个玩家在游戏中人物是一样的,因玩家水平有高低,可能也有一定的运气,这款游戏采用抽奖的形式,充值金额是不一样的,获得一个人物消耗的成本不一样。

另查,《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庭审双方陈述及在案证据,涉案《圣斗士星矢》为老虎游戏平台下游戏,张建福提交的《公证书》上用户协议载明老虎游戏是由完美世界(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即完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组建和运营的移动游戏平台,协议是用户与完美世界间的法律协议,且《圣斗士星矢》游戏的公告、停服等通知均在老虎平台上发布;另完美集团公司提交的著作权证据、《游戏运营协议》以及陈述的退款情况表示《圣斗士星矢》游戏的运营商是重庆完美公司;因完美集团公司与重庆完美公司系关联企业,故现因《圣斗士星矢》游戏停服而产生的争议,张建福要求完美集团公司与重庆完美公司承担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完美集团公司与重庆完美公司作为游戏开发运营商,以网络为载体提供游戏平台,张建福作为玩家参与游戏并支付相应费用,张建福通过设立游戏账号,以金钱获取游戏账号内的虚拟人物、装备及等级,进行游戏时对其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人物、装备可行使占有、使用、分配、处分等诸项权利,这些金钱的支付和劳动的付出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性,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对游戏进行停服,侵犯了张建福合法财产权益,应赔偿张建福的相应损失。

关于损失认定,经查在停服公告中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曾表示除退还9月份充值还可以以绑定元宝方式补偿9月份之前累计充值比例的20%,现张建福不接受该补偿方式,涉及损失可参照《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退还相应比例的法定货币。涉及到未失效服务,鉴于现《圣斗士星矢》游戏已经停服,因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基于游戏运营控制优势,应当提供后台数据并说明该情况,否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另需说明的虽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未举证,但是张建福的陈述亦表明玩游戏的过程充值是消耗的。因此,对于张建福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服务,法院参照张建福的累计充值情况、完美集团公司曾确定的补偿方案酌情确定。

关于精神损害及赔礼道歉,虽经查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在停服前存在开新服情况,但鉴于张建福亦认可游戏可以停服,而且完美集团公司、重庆完美公司在停服前亦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出台补偿方案同意退还9月份之后的充值,对张建福该两项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重庆完美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质证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一、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张建福一千三百四十九元八角。二、驳回张建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中,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一致。

本院认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虽然以数据形式存在于特定空间,但由于其具有一定价值,满足人们的需求,具有合法性,能够为人所掌控,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的特殊财产,故而其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张建福是涉案游戏《圣斗士星矢》的玩家并在该游戏中充值,2016年11月20日,《圣斗士星矢》游戏停止运营。张建福在该游戏中存在尚未使用的虚拟财产和服务,因游戏停止运营,张建福无法继续占有、使用其在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和服务,故张建福有权要求退还或补偿。因张建福对于游戏停服时的补偿/替换方案不予接受,此后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对于张建福未能获得退还或补偿的部分,属于张建福的损失,张建福有权要求赔偿。

对于赔偿主体。因《圣斗士星矢》游戏为老虎游戏平台下的游戏,游戏的公告、停服等通知均在老虎平台上发布,而老虎游戏由完美集团公司运营,故一审法院判令完美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对于张建福的损失金额。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会在游戏游玩过程中消耗,且张建福充值后,亦使用其充值获得的虚拟物品,在游戏游玩的过程中获得了感官上的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和虚拟世界中的游玩体验,享受到了游戏游玩的乐趣,故张建福要求按照其累计充值金额的全额退还赔偿的意见,不能成立;考虑到游戏中的虚拟物品除了通过星钻购买,亦可由玩家在游戏中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张建福充值获得的星钻的具体流向、玩游戏中的消耗、以及游戏中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虚拟物品无法进行准确区分,故本案中,不能依据游戏停止运营时张建福账号内所拥有的虚拟物品计算其损失;同时,张建福通过充值购买游戏中的星钻,再通过星钻购买人物等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人民币与星钻存在一定的折算比例,但人物等游戏中的虚拟物品并非张建福直接通过人民币购买,其与人民币之间无明确的折算比例,故游戏停止运营时张建福账号内所拥有的虚拟物品亦无法直接折算成人民币,故对于张建福的损失,只能由法院酌情予以认定。对此,一审法院参照完美集团公司曾经确定的补偿方案,充分考虑了完美集团公司对于其平台中虚拟财产价值的评估和预期,酌情认定张建福的损失金额,不超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亦相对平衡了各方利益,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完美集团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 长 尚晓茜

判 员 胡新华

判 员 郑吉喆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矫冰玉

记 员 陈 萌

记 员 李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