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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如何选择?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如何选择?

()律师观点

当今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离婚率也一直居高不下,离婚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1)调解离婚,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准许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2)判决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能够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按如下程序申请:(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有关材料并初步审查无误后,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审查。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对离婚方式的选择上,建议首先考虑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较为快捷,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如可以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并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基础上判决准予离婚。

()典型案例

【案件索引】

案由:程某与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0803 民初 1112

【基本案情】

原告:程某

被告:陈某

原告程某与被告陈某登记结婚后于 2019 2 13 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明确男方陈某在 2019 年年底一次性支付女方程某现金 3 万元整。 陈某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并未履行,故致讼。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双方当事人已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原告主张被告付款期满未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原告的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076 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 69 条、《民事诉讼法》第 144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支付原告程某协议款 30,000元。

()律师小结

上述案例体现了两种离婚方式之一即协议离婚中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已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原告主张被告付款期满未履行付款义务,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对于此问题《民法典》并未修改,沿袭之前的规定。

 

注明:以上内容节选自本律师团队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案例与实务》